2007-02-11

中国文化中的“爱情”

中国古人认为爱情是不言而喻的人性,因此,在意识形态上并未加以丰富的探讨;相反,在对那些需要对私人情感进行推而广之以便建立一个“情感社会”方面,则进行了大量的论述和建构。尽管如此,爱情,以及表达爱情的抒情话语(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绘画等等)在古代仍然浩如烟海,成为中国文化中最为柔软和私人的部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古人对于爱情的看法,更多地被转换成“夫妇伦理”,例如,夫唱妇随、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白头偕老等等。对于那些未能/不能达成婚姻的“法外”爱情,则往往加以回避;中国文化不鼓励那些没有秩序的爱情。从皇帝到平民,耽于爱情(情爱、性爱)被认为是没有自制力的、不成熟的表现。白居易的《长恨歌》是一篇例外,它深深地同情了唐朝皇帝李隆基和杨贵妃的爱情,以及他们爱情的悲剧——这种爱情在中国正统观看来,是一种“荒淫无度”;而著名的民间故事“梁山泊和祝英台”则哀叹了由于古代社会中广泛存在的、对自由恋爱的禁止所造成的天人永隔的悲剧,并以瑰丽的想像力,赋予这对悲剧情人以“化蝶”的浪漫机会。此外,那些不合家法的爱情,也因为最终不了了之的结局给当事人造成了永远的伤痛。南宋的诗人陆游和他的表妹唐婉的未尽的爱情促成了两篇互相应答的《钗头凤》的永恒的哀叹:
陆游:
红酥手 黄滕酒 满城春色宫墙柳 东风恶 欢情薄 一怀愁绪 几年离索 错 错 错 春如旧 人空瘦 泪痕红溢鲛绡透 桃花落 闲池阁 山盟虽在 锦书难托 莫 莫 莫
唐婉:
世情薄 人情恶 雨送黄昏花易落 晓风干 泪痕残 欲笺心事 独语斜栏 难 难 难 人成各 今非昨 病魂常似秋千索 角声寒 夜阑珊 怕人寻问 咽泪装欢 瞒 瞒 瞒
中国古典文化对美好爱情的定义是“恩情”,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的“恩”。这种情感包含了“情” 和“义”,而不是简单的两性互相吸引之情,它将情感在时间中绵延的特征表露无疑,这和西方将爱情看做短暂的“激情”截然不同。因此,对中国古人来说,很少有那种“一见钟情”式的激情碰撞,而是在“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保障下的一种基于时间性的慢慢生成之“恩情”。同样,中国文化中也很少有西方式的“失恋”情结,对于中国古代的青年男女来说,这种情感一旦开始,便不可能失去;唯一可以和西方的“失恋”相提并论的,便是二人不能结成连理、不能白头偕老而导致的“恨”,这种阻碍可能是来自人为干涉(父母、身份、地位差异、伦理禁忌等),也可能来自某种客观力量(例如死亡所造成的“天人永隔”,或者在神话中才能出现的“不可抗因素”,如《天仙配》中的仙女和凡人的界限)。这种“恨”的情感,仍然是属于在时间中绵延的,所谓“此恨绵绵无绝期”也。
“一见钟情”式的爱情发生方式,直到宋元之后,市民社会开始成长起来,才逐渐成为青年男女的一种可能。这种方式在《西厢记》中最为典型。
元明以后,爱情成为中国社会一个显在的命题,甚至被作为对儒家伦理的一个有力的反抗。王实甫的《西厢记》、汤显祖的《牡丹亭》、曹雪芹的《红楼梦》等,成为中国古代社会歌咏爱情的经典文本。
现代中国则将爱情以及爱情的公开、现代表达视为反封建和个性解放、女性解放的途径。在此,爱情本身不再是一个问题,而爱情的话语表达空间和风格则成为传统和现代的一种区分。1929年轰动一时的《子见南子》演出案是为典型例证 。民国社会对爱情的西式表达广为推崇,“恋爱”、“追求”等西式爱情词汇逐渐为中国人所熟悉。父母包办婚姻被作为封建残余的一种遭到反对。此后,在中国的精英社会,乃至一般市民社会,自由恋爱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利。包括共产党政府在内的现代政权,通过制定新的《婚姻法》的形式,鼓励和保证这种权利的实现。
但在民间,青年男女相爱的途径仍然受到一定局限。家庭关系、同学关系、同事关系等等仍然是他们选择爱人的最广阔的途径。特别在1949年以后,这种爱情的发生学开始走向了非个人性的“工作”层面,爱情转化为一种“志同道合”的革命爱情(以电影《青春之歌》为代表),在这种爱情中,共同的人生理想(共产主义理想)被推崇;相反,那些纯粹私人领域的谈情说爱则被看成“资产阶级情调”被批判,1949年以后,爱情,以及有关爱情的话语成为一种禁忌。这种趋势直到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仍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扭转,此时,爱情被处理成影响工作的消极因素,在1988年出版的《姑娘生活大观》 一书中,是这样谈论当时女青年的恋爱的:“在五彩斑斓的大千世界里,也确有少数落伍的女青年,或沉湎于谈情说爱的花前月下,或留恋在所谓‘幸福小家庭‘的狭隘圈子里,或追求浓施粉黛的梳妆打扮,或向往那种浑浑噩噩的生活方式……”
1978年的一则“参考消息”显示了美国报纸对“谈情说爱在中国又成了正常的事”的大惊小怪:
整整十年,由于“极左思潮”压制一切爱情的表现,中国似乎成了一个没有爱情的社会。爱情故事遭禁锢,爱情戏剧从舞台上消失,爱情电影被取缔,爱情歌曲不能唱,爱情成了禁忌的题目。但是,谈情说爱并没有中断,只不过是在极其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今天,这一切都变了。随着“极左”领导人的垮台,人为的意识形态的枷锁打破了。再次出现了公开谈论和讨论爱情,以及谈论妇女们穿较为鲜艳较为合乎女性的服装以代替单调的不分男女的灰色和蓝色上衣加长裤的现象。
在景色迷人的杭州西湖,一对对青年人在晚霞中在湖畔悄悄地谈话,他们往往谈到夜幕降临之后许久才离去。在亚热带的广州,青年人成双结对地在这座城市公园里比较幽静的湖上划船,或者是在沙面榕树成荫的湖堤隐蔽处和灌木丛中,度过傍晚和假日。
北京有很多情侣幽会的地方。不久前重新开放的北海公园和其它几十个约会见面的地方——从宽敞的颐和园到小小的街心公园——再次成为青年人谈情说爱活动的场所。
其它城市的情况也大致如此。
然而,当局生怕青年走得太远,有人提出要加以约束。例如,在上海市中心的人民公园,在情侣们相会的庭园附近的布告牌上,贴着一张要正确对待爱情的告示。这张告示认为恋爱是正常的事情,要求青年人要以纯洁的动机对待它,不要在工作时间谈恋爱,不要因为会见太多而影响了工作。这种告示还要求青年们晚婚、计划生育、建立幸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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