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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8

家

家让我心安理得。我百分之百地想有个家。
但是,家会捆绑太多东西:日常生活的义务、接待家人或朋友、两个人之间长久生活在一起的厌倦和窒息。
舍弃家则意味着孤独、不安稳。夜晚睡不好觉。
不能什么都想要,又不能什么都不要。
在中国,流浪汉的生涯是被嘲笑的。所以,到处流浪并不浪漫。
勇敢,是达成一种生活的必需品。但是,爱就不是了。可以没有爱。但是不能没有勇敢。
所以,在夜晚的酒吧,喝到夜深人静,然后回到我的小屋,是最低限度的安全感。
我已不会任自己没有生活根基了。我太老了。
可是,有人却还没有老。
就是这样。挺好的。再喝一瓶。

2009-03-15

女儿

女儿是在我当年逃离家庭时出生的。我没有给她太多的爱。
我曾想给她恐惧。她刚出生不久,我看到她的眼睛对着窗外的鸟,发现了它的轨迹。
后来长大了些,我抱着她,让她站到外面夜晚的墙上,在齐齐哈尔。她哭着,我不心疼她。有个路过的男人,看着不忍,说那不是你的孩子吗?我没理他。我的女儿一定要知道恐惧是什么。
到了北京,有一次,我让她一个人爬上路面的一处高高的土堆上面,她恐惧地爬上去了。
我希望她知道人生的恐惧。从而训练勇敢。没有什么人陪在她身边的那种勇敢。
她太胆小。有一次,我还没离婚时,她的妈妈去上班,只有我和她在家里。她醒来,要妈妈,哭着。她的小手抱着我,拍打着我。过了一会儿,她仍然哭着,但只是哭着而已,她已经不恐惧了。后来,我带她到郊外去(北京郊区的某地),和我的学生们一起爬山。我根本不管她。我的学生们和她在一起。后来,她也就无所谓了。
后来,她三年级时,开始一个人放学回家。她可以没有别人而自己过的很好。这很好。
她还是需要爱。但是,她有别的。她有她的画。
只要她画起画来,世界是什么样子,都可以不管。
我放心了。我放心我的女儿。希望她坚强。希望她能够知道,虽然爸爸不一定每天陪着她,但是,爸爸一直在这里。

女儿

女儿会画画。
她的兴奋是这样的:她面对一面墙,旁若无人地画着。之前,这面墙她是被禁忌的。而我的到来,解放了她。整面墙都是她的,她开始很兴奋地画了一个“灰太狼”,有点大了,然后,胡乱地在四周画了好几朵花(我女儿爱画花),然后,看到她突然沉静下来,开始“结构”这整幅画。她把刚才画的花用枝叶勾连起来,最后,在“喜洋洋”的“喜”字上面画了一掊屎。开始画的不象。听了我的意见后,她又修改了一下。终于象一掊屎了。一掊饱满、有形状的屎。
然后,整面墙都是“喜洋洋”的了。
她画完整幅画后,是0:15,她还是兴奋得睡不着觉。我的女儿。
今天,一起陪着她去买滑板。回到家里后,又在外面滑了好半天。
这是昨天晚上,我去她家的时候的事情。记在此。

2009-02-15

西安十日

阴郁的西安城南一处弥漫着硫磺味道的宾馆里我每天早起外出到一座寂静无人的大学校园面对一众少男少女或紧张或潇洒地秀出自己的才艺而夜晚的风吹进窗子使我的睡眠也带上古老温泉的怀旧气息在梦里我想起若干年前的一次大雪覆盖着法门寺的松柏在地宫的阴暗中佛祖的舍利神秘地对我发光仿佛在召唤我皈依于他但我抗拒着再次走出那里之后的乾陵拾阶而上空空落落的高处不胜寒我的心像绵延不绝的长安城墙没有终点多年后再临长安城池依旧物是人非虚假豪华的大唐芙蓉园赫赫在目焰火冲击着我时空错乱的感官从永宁门沿着城墙一路走到含光门漫步回转夜晚的行人不慌不忙而我难以入睡就这样十天过去了天气晴好的日子不多不少恰好够我从教室的窗户张望几只冬天的麻雀有几次我疯狂地走街串巷试图突出重围但决战仍未来临我已疲惫不堪想放弃一切放弃人间的幸福或多重折磨但酒使我重新清醒于是早晨再度降临我提着几只大包上了天空闻到航空器的味道闻到夜晚天空的味道闻到情人节的北京的味道闻到鲜花的味道闻到我阔别十天的床的味道我拼命地抽烟才终于驱除了积累在我体内的硫磺的味道那是记忆的味道是毁灭的味道是古老的味道是强烈得挥之不去的味道而我幸运地活到今天早上窗外几个孩子在玩滑板我的运河童话也像那条小木船一样继续航行现在它已来到张家湾……

2009-01-07

另一个夜晚,在街头

那是10年前的事情了。
不说了。反正那是10年前的事情了。谁还关心10年前的事情呢?
不说了。那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夜晚。尽管是另一个夜晚。
不说了。尽管是另一个夜晚。那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夜晚。
那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谁还关心上个世纪的事情呢?
这个世纪的事情还关心不过来呢。这个世纪乱得不成样子。
不过,我还是愿意援引上个世纪的一条路。它叫:万寿路。
这名字够永恒的吧。万寿路。

万寿路是此生最徘徊的街
我点数营业最晚的店铺
并做它的顾客;我钱袋空空
星星只照亮我一个人,冷冷的光辉
抚摸面颊和上面陈年的皱褶
我看着唯一的行人逆向而走
向北,向西,向不可能终结之处
有无数的街椅让我尝试
我坐在其中之一,回头看青草慢慢生长
它的这一节肯定是黑的
并且干涩;我还见证了一次求婚
和它失败的结局(那时我转过了头)
后来,主人公一一退场,风不知道
依旧刮着。我竖起衣领疾走
我知道荒唐的戏剧总以空场告终
我要赶在它前面撤走我自己
从这条街口开始,我摇身一变
成了昨晚一切事物的判断者
我如此公正,毫不含糊,面带微笑
这时天光大亮,一位老人开始遛他的狗
(99/11/12,12:38)

一个夜晚,在街头

你醉醺醺地买了两袋瓜子,又醉醺醺地买了一袋橘子,然后站定,我是说,随便地站定,然后,用手指着上、下、左、右,说:“上北,下南,左西,右东”,然后,你向西走去。你本来是想向东走去的。
你向西走了一会儿,碰见一个麻辣烫摊儿,你说,我想吃麻辣烫。你迅速地掠过。麻辣烫摊主是个和气而微笑的哥们。他看着你醉醺醺地掠过,继续一动不动地站着。他的麻辣烫摊儿前一个人也没有,但是他仍然站在那里,似乎在等着那一锅麻辣烫冷却下来,然后收摊儿。
你跨过马路,突然看见了月亮。你说,不对,月亮应该在东边。你再次确定了方向,然后坚定地向月亮那个方向走去。又碰见一个麻辣烫摊儿。麻辣烫摊主是个和气而微笑的哥们。他看着你醉醺醺地掠过,继续一动不动地站着。他的麻辣烫摊儿前一个人也没有,但是他仍然站在那里,似乎在等着那一锅麻辣烫冷却下来,然后收摊儿。
你顺着行道树走着,每到一棵行道树,你就依靠在树上,说你要吐了。然而,你只是朝树根那里吐了一下口水。此后,你依然顺着行道树走着。每到一棵行道树,你就依靠在树上,说你要吐了。然而,你只是朝树根那里吐了一下口水。
对面走来一个女人。对面走来一个老头。对面走来两个女人。对面走来两个老头。对面走来一只猫。我是说,街对面走来一只猫,它叫着春(尽管是冬天),叫得凄惨而欢快。所有叫春的猫都是凄惨而欢快的。然后,你继续走着,根本没听见猫在叫春(尽管是冬天),叫得凄惨而欢快。所有叫春的猫都是凄惨而欢快的。这一只也不例外。尽管是冬天。
对面开过来一辆出租车。身后开过来一辆出租车。对面又开过来一辆出租车。身后又开过来一辆出租车。接下来是一辆黑车,它并不是黑色的,而是白色的黑车。
我走在你前面很远。我在寻找着什么东西。什么东西也没有。尽管从对面或身后开过来(或走过来)很多类似车或女人或老头的东西。我什么也没找到。因为我什么也不想寻找。我只想回家。
在这个寒冷的夜里。我只想回家。我为什么要到这个街头。你醉醺醺地走着,突然发现了一个地上的物体。你仔细地看着。那不是什么关键的物体。它只是一件物体而已。充其量是一只装满垃圾的小纸箱而已。不过,它引起了你的好奇心。下一个行道树来了。你继续依靠在树上,吐了一下口水。在前面不远处,又一个物体吸引了你的注意力。你仔细地看着。那不是什么关键的物体。它只是一件物体而已。充其量是另外一只装满垃圾的小纸箱而已。
你终于决定坐车回家了。你招手:“TAXI!”从后面和前面同时停下了两辆TAXI。你跨过马路,让这边的TAXI走了,然后,那边的TAXI正要掉过头来,你却已经跨过马路。那辆出租车只好再次掉过头去。于是,你坐上出租车,开始吃瓜子。你发出吃瓜子的动静。你吃着吃着,突然没动静了。因为你睡着了。因为我在旁边也快睡着了。你远远地靠在我的左肩上。我的眼睛朝向前方。我不能朝后看。因为你正靠在我的左肩上。
终于到家了。你下了车,醉醺醺地朝楼门口走去。你突然停了下来,仔细看着地上的什么物体。那不是什么关键的物体。它只是一件物体而已。充其量是一张平躺在地上的小纸片而已。不过,它引起了你的好奇心。我扶着你走上门前的楼梯。我扶着你来到楼门口。正待开门,你突然停了下来,仔细看着门下边的什么物体。那不是什么关键的物体。它只是一件物体而已。充其量是一张小广告而已。不过,它引起了你的好奇心。你终于看清楚了,说道:“哦,打孔的。”
于是,你终于到了家。你暖和过来,你上了厕所,你烫了脚。你喝了茶。你在沙发上睡着了。我继续看一部电影。那不是什么关键的电影,充其量只是一部叫做《爱我就搭火车》的令人郁闷的电影。
说到打孔,我突然想起来:两个月前,我原本是准备在咱家的客厅墙上打一个孔的,以便连接你的书房里的台式机到客厅的大电视上,以便播放在网上下载的高清电影的。说到高清电影,其实我到现在也没真正看过。不过,说到客厅和书房,我突然想起来:两个月前,我原本是想在北双桥扎根的。
不过,这两个月来,世事无常,变化多端,让我异常伤感。说到扎根,其实,我是把自己想像成了一棵树。而一棵树,你知道的,是需要水分才能扎根的。而你,在今天夜里,对着那些不是什么关键的行道树吐了一路口水,却吝于朝我吐上哪怕一小口。
今天夜里,我干燥而且烦躁。甚至有些冷。我喝了整整一壶茶。我睡不着觉。而你忽忽大睡。那个叫什么火车的电影,我到最后也没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人就下葬了,然后,人们就散了。
它就散了。

2008-09-22

同学聚会

昨天早上6:00就起床了,因为要赶去大兴参加研究生毕业7年同学聚会。之所以定在大兴,是因为我们有一位同学是大兴广播电视局的局长。
一路上换了各种交通工具:先是家门口的蹦蹦车,到了传媒大学地铁站,乘坐八通线城铁,在四惠换乘1号线地铁,在东单换乘5号线地铁,刘家窑出来后,打了一辆出租车,手里攥着路线图东张西望。进入一片乡野地带。西瓜还没有成熟。在不断向早起的当地行人问路之后,终于在8点多一点到达约定地点:某研社会议中心——过不了多久,此地将成为“回忆中心”。
前台大厅只有几个服务员懒洋洋地坐在那里。我来到餐厅,发现有几位早起的同学已经坐在那里用餐——他们头一天下午就已经到了,踢了足球、卡拉了OK,打了牌,还挖出不少当年的“段子”,例如关于通县游泳场的等等。坐定之后,某位刚刚当了母亲的美女同学临时客串起“服务员”给我盛了碗豆浆。不一会儿,陆续有同学起床下来吃早餐。毕业7年,很多同学也不经常联系,有些竟互不相认了。
我换好了纪念T恤,和组委会的同学来到即将举行“颁奖晚会”的地点,做一些准备工作。更多的同学陆续到来。其中,班长段同学亲自携带着自己的一只“断臂”来到会场——他大概以为这里是“断臂山”吧。某凤凰卫士的某人有约的著名制片人志雄同学也来到了现场,我仍然记得他当年的那款像极了半导体的SONY手机。
9点多的时候,大屏幕上放起了烟花,晚会(其实是早会)正式开始。我们的著名同学鲁健坐在演播间,开始了他不三不四的《中国新闻》之“大兴同学聚会现场报道”。
第一个环节是“英雄母亲”奖。没想到成了晚会的“煽情点”,一位美女同学开始泣不成声,痛诉生活的不公——和老公两地分居多年,很孤单等等。其他英雄母亲也开始声泪俱下。这让我想起头一天晚上准备礼物时,写在卡片上的一句话:“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凯鲁亚克”。倒挺应景。
接下来,颁发了各种不三不四的奖,计有:著名娱记奖、著名叫兽奖、著名财富奖等等。最想不到的是,新华社的邱男同学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悄悄搞定我们班的国轶女同学。十年来,这个秘密一直隐藏得挺好。
其他秘密包括:……太多了,记不起来了。
最后,我和其他三位同学被光荣地授予“走进文学奖”。这个环节让我想起当年整天坐在电脑前,面对着6号楼里踽踽独行的各种蟑螂,下午的时日悠长,同屋刘海的电脑里传出“天呕呕”的歌声(见很早之前写的一篇小文),于是我们知道,肚子饿了,便不约而同地拿吃饭盒来到食堂……关于电脑,以及它和我们的青春一样虚弱的内存和CPU的故事,我不想多说;那是我第一次用上电脑。为了练习打字,我居然写了20集的电视剧,名字叫《欲望城市》(千真万确,就是叫这个名字,那时候,今天风行的美国同名剧集还根本不存在呢),可惜瞎了眼的投资商没有看中这个融合了都市伦理爱情以及商场斗争黑社会火拼乃至退役的小学语文教师和不可能的美女的胡闹爱情等等的黑色喜剧。当年流行的是《牵手》,一种告诉大家,你再出轨也没有用,最终还是回到老婆身边,因为共同的岁月比他妈什么其他的都有力量的滥俗玩意儿。这个电视剧在某些地方具有今天的《疯狂的石头》的黑色品质。不过,我已经好多年都忘了这个本子了。如今,当年用过的电脑,以及3.5吋软盘都已不复存在。
这个环节中,才女喻江同学还回忆了半夜回宿舍刘海同学为她开门的往事。这个我是可以作证的,因为她那天晚上敲我们宿舍窗户的声音也吵醒了我。顺便说一句,我们这个颁奖晚会的串场词儿是她连夜赶出来的,融合了中国新闻体、单口相声体、黄色段子体、手机短信体以及其他不成体统的各种文体,不亚于当年央视的《东方红时空》。
那么最后,是吃饭。然后,搭着同学的车冒雨回家。在车里,几位刚刚做了父亲母亲的男女生同学开始互相交流关于婴儿磨牙以及给予父亲自主管辖权和角色分工的经验谈。由于今天是单双号一起解放的日子,加之雨天,车流缓慢,而我内急,只好不顾颜面,中途下车,随便找了一个地方为北京的绿化做了一点点力所能及的贡献。
然后就是回到家里猛睡,1点多的时候,突然醒来,写了这段文字以记之。

2008-07-17

Rest Your Love On Me (Olivia Newton-John & Andy Gibb)



Olivia Newton-John & Andy Gibb 演唱的这个版本是我大学时期我听到的最好的英文歌曲,找了很久都没找到。中文网络似乎根本就没有这首歌的影子。最后在YOUTUBE上找到了。后面的留言显示,很多老外在他们是KID的时候听这首歌出了很多洋相:有的摔了一跤,有的淘气孩子立刻变得乖乖的,有的异想天开地以为他们会天长地久,结果很失望:
just look at olivias facial expressions& eyes. you can tell she really loved andy gibb, buthe was in love with someone else, namely victoria principal. shame maybe he wud be still alive if they had got together.
Lovely song!She is so pretty!Andy looks like an angel!He may have had a short life,but looks like he had fun!You made me sit up and take notice when I was a kid!And thirty years later you still do!Bless you both
I had a big crush on her back when I was young and she's still amazing even today.
Like my Dad has always said "no matter how famous or how rich you may or maynot be...there's always some female driving you crazy". In Andys case the initials V.P. apply!!
I saw them sing this song on TV as a pre-teen in the 70s and I thought they were beautiful together. So nice to see this again. Thank you for posting.
……
我查了一下,好像BEE GEES、ABBA等都唱过,而且这两位歌手后来也唱过,但是哪个也没有这个版本好听:钢琴好,女声好,“男声”更好(我当初以为她们两个都是女声,这样,一个苍老的女声在安慰一个失恋的女生,是一件很女权的事情;可惜,这是异性恋歌曲),听众的掌声也很有意境。更绝的是,我头一次看到她们演唱的视频,看到她们的形象和穿着打扮,居然是如此地八十年代。老六最近出了一本书叫做《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可谓代表了我们这一代的共同回忆;然而,尽管如此,每个八十年代的人还是有不同的个体记忆,比如这首歌,我就打听了好多那个年代过来的人,居然没有知道的。最后,这个视频的宽幅也很有意思,窄窄的,很怀旧的感觉。(更新:我又找到了一个正常宽幅的换上了,想看“窄窄的”那个版本的请去这里。)
发上来,留个纪念。

Maybe you don't know me anymore than I know you
And I wouldn't blame you if you walked away
I been watchin' you all evenin' with the teardrops in your eyes
And it touches me much more then I can say

You know I'd hate to think that someone
could have hurt someone like you
And if I was him , I'd be right by your side

Lay your troubles on my shoulders
Put your worries in my pocket
Rest your love on me awhile
Lay your troubles on my shoulder
Put your worries in my pocket
Rest your love on me awhile

Saw you in the corner on the moment I walked in
Saw your lonely face across the room
No, I won't forget it
And the way it might have been
Why did you have to leave so soon

You know I'd hate to think that someone
could have loved you more than me
And at times like this I'd be right by your side

Lay your troubles on my shoulders
Put your worries in my pocket
Rest your love on me awhile
Oh baby
Lay your troubles on my shoulders
Put your worries in my pocket
Rest your love on me awhile

她们俩的版本到此就唱完了,其他人的还有最后两段:

How long must I wait for the last train to be here
And the last chance to know
Get to think that I was born too soon
How long honey, when the lovin' don't come
I was there when you left me
Just didn't know how to begin

Lay your troubles on my shoulders
Put your worries in my pocket
Rest your love on me awhile
Lay your troubles on my shoulders
Put your worries in my pocket
Rest your love on me awhile

2008-05-08

我的童年村庄的地图(2)

村子里有一个角落我是从来不去的。那是最北边的几排孤零零的房子。里面住着一些不合群的家伙。其中一个是放羊倌老杨,他的小草房离西边邻居很远,房子地基很高,周围长满了蒿子、灌木和大杨树,园子里密不透风,园子的东边有一座大水坑。其实他可能年纪不大,但是整天和羊群混在一起,慢慢地失去了年龄感。没有人能够说清楚他的来历,这让我感到非常好奇。他成了我小学一篇作文的神秘主人公。我把他设想成从一个遥远的地方下放此地的原子弹研究人员,靠一身羊皮袄伪装,不让人发现他的真正身世。村子里一些年轻的媳妇们中间流传着一个有关他的变态故事:每到半夜,他都会从羊圈里挑出一只小羊羔,砍掉四只爪子,用布包好,然后和它一起睡觉。到了白天,人们发现他竟然若无其事地继续赶着羊群从我家门前经过,然后消失在村里人的视野之中;傍晚的时候,他又赶着羊群从那条路回村,在我家后面的大水泡里饮一饮他的羊群,村子里的女人们总是远远地躲着他;淘气的孩子会在这时候用土坷垃哄散他的羊群,这时候,他就会气急败坏地用手里的鞭子赶跑他们,然后,虚张声势地瞪着他们,直到羊群喝饱了,小羊羔们似乎有预感地四处乱跑,弄得他到处追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们重新赶回羊圈。
这时候,天就快黑了。村子里的路上,行人渐渐稀少。我的忧伤再次来临。离家出走的欲望再次强烈地袭击了我。可是,我又能到哪里去呢?四面八方,都是危险的人们。似乎只有南面的“南沟”最合我心意。可是,那个变态而古怪的老羊倌明天早上恰恰是到“南沟”去放他的羊群。只有晚上的时候,那里才人迹稀少。可是,村子里的所有坟墓都在“南沟”,我的死去很久的爷爷的坟墓也在那里,此外还有一些死去的孩子、无名无姓的女人、孤身一人的穷光蛋之类,草草地埋在那里。我可不想被一些没人搭理的孤魂野鬼纠缠。更何况,夏天的晚上,会有一些可疑的男女从那条路上突然走回来,一见到人,就赶紧分开在路两旁,装作互不认识;冬天的晚上,会有几个男人鬼鬼祟祟地拉着木爬犁,从那条路上回来,木爬犁上捆着几根又粗又长的木头,在雪地上东倒西歪、吱嘎作响。你分不清他们到底是人,还是鬼。很多年以来,我总是怀疑村子里多出来的一些人家,就是来自这条可疑的南山路,而村子里竟然没有人追问一下他们的来历,就和他们相处起来。在我童年的时代,村子里新盖的房子大都坐落在南边,这些新盖的房子里,大都是新来的人口。难道这不是很好的证据吗?
所以,我真的无处可逃。充其量,在晚上的时候,我会走过南边的路口,越过村子最南边的一排房子,站在离村庄不远的南山路中央,朝幽深的南方的黑暗望上一会儿,抒发一下我的亘古忧伤。每当这时候,不用回头,我便能感觉到身后村子里那温暖的黄色灯光,从各家各户的窗户里远远地照看着我的孤独。我还能听到整个村村庄细微的嘈杂声:狗的叫声、牛的哞声、马的嘶鸣、驴的干嚎、鸡鸭归巢的喧闹声、洗完衣服的泼水声、男人的骂声、女人的哭声、玻璃器皿摔在锅台上的破碎声、从西边的镇上开过来的穿过整个村庄的卡车声、收音机里传出的《岳飞传》或《杨家将》的评书声、孩子们的打闹声、奔跑声、谁家少年的口琴声、……它们给我安慰,同时也是一种拉扯的力量,试图让我回头。每当这个时候,我的乡愁便几乎要战胜了我离家出走的念头;但我知道,这乡愁来得也太容易、太早了点儿,因为,我离开村庄才不到一百米的距离和不到半个钟头的时间;我强忍着诱惑,硬是不回头;我需要更强大的力量才能让我动摇。大部分时候,这力量来自“南沟”深处那令人恐惧的未知的黑暗,只需一点风吹草动,它便能立刻加强我那没出息的乡愁,摧毁我的意志,让我赶紧往回走。而往回走的脚步,往往是很急切的,这一点我一直羞于承认。“南沟”,就这样一次一次地击败了我。我不得不对它刮目相看。
那是一条长满了柳条的沟,距离村庄有一片麦田之远。顺着两边都是麦田的土路,往南走上一里多地,就到了坡下。说是“南沟”,其实相对于村庄来说,只是地势低一些而已,下雨的时候,村子里的雨水会在路的两边冲出两条深沟,天放晴的时候,村里的“大小子”会领着一帮孩子,把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桦树皮放进这两条大水沟,然后跟着它飞快地跑下沟去;回来的时候,“大小子”往往浑身是泥,手里还抓着几根蚯蚓,被他妈痛打一顿了事。穿过这条柳条沟,再往上坡走,走过更大的一片田野,就是南山。南山的南面,仍然是南山。对我来说,南山是无限的远方,无穷的南山。冬天的时候,大雪覆盖,人们会到那里盗伐木材;春暖花开的时候,女孩子们会挎着小筐、带上小刀到南山里去挖野菜。有几次,我尾随着我姐她们也去挖野菜,那是一种叫做“婆婆丁”的味道很苦的野菜,长在春雨过后松软的土地里,土里的根茎很嫩、很白。回来的时候,我见她们的筐里都是满满的,而我的筐里却是薄薄的一层,连筐底才勉强盖住。后来我才发现,原来她们赶在我之前,早把它们挖得差不多了。回家的时候,把它们洗得干干净净,放在盘子里,再捯上一碗自家做的大酱,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四、五月份的时候,如果下过一场雨,南山的空气里会到处洋溢着野草莓的芳香(我们叫它“高粱果”)。这时,甚至村子里的大人们也抑制不住要去采摘它们了。采摘野草莓是有很多秘诀的,比如,你不能指望在阳光很强、很平坦的草丛里会有大颗的、诱人的草莓果,它们总是在阴影当中、幽深的灌木下面,拨开危险的灌木丛(里面会有各种鲜艳的虫子、个头很大的蚂蚁等等),你往往会有惊喜的发现:一颗颗饱满的、鲜红的、令人垂涎欲滴的草莓果毫无遮拦地出现在你面前,有些甚至是又白又嫩又大的,因为没有强烈的阳光照射,它们似乎保持着做梦的姿态。令人不忍碰触,以免惊醒它们。但我实在是忍受不住,干脆摘下来直接放进嘴里。所以,往往和挖野菜的结果差不多,我的筐里最后总是一些又小又少的草莓果。
南山,就这样成了我们兄弟姐妹的另一个乡愁。多年以后,当我姐姐领着男朋友回家的时候,她会带着他去南山,再次回味草莓果的芳香。这种习惯被她的弟弟们继承下来,变成了他们的一种独特的成人仪式——他们同样会领着初次回家的女朋友去到南山,“拜谒”我们的高粱果。而对于那时的我来说,南山还意味着探险、意味着神秘。这份神秘被“南沟”的坟墓所加强。而当我的三哥早亡、他的坟墓却埋在了南山一处幽深的树林当中。当我们家所有人后来都离开了村子,只有我的三哥还在那里,在南山的深处,孤独一人;他没有来得及,象我们一样,领着女朋友夸耀我们的高粱果;在他尚未体验到男女之情的时候,他自己,一个人,住在了那里。即便他发现了世界上最好的高粱果,也再无人能够分享他的惊喜。
比起我的三哥那永远的孤独,我的那点忧伤又算得了什么呢?
想到这里,我往往会打开日记本,趁着天还没有全黑,继续编造有关放羊倌的故事。和往常一样,他赶着羊群来到了南山,在一处幽深的树林里,四顾无人,便从羊皮袄里掏出纸和笔,继续演算他的原子弹的公式。
E=mc²,物质永远不灭。身体永远不灭。灵魂,永远不灭……

[待续……]

我的童年村庄的地图(1)

2007-11-15

我的童年村庄的地图(1)

在一天早晨,所有人都熟睡着。我悄悄起来,走到外屋。
我感到周围有一种奇异的静,象是有大事要发生,例如,有一个人突然推门进来。外面下着淅淅沥沥的冷雨,透过雨丝,我看到前院的哑巴夫妇一前一后地走着,脚步声一块一慢,交错凌乱。村庄的路满是泥水;在这样的天气,没有人会外出,或者串门;这也就是说,没有人会大清早突然推门进来,打破这漫长的静寂--这静寂从半夜就把我吵醒,使我睡不着;但天是黑的,我什么也看不到;天棚上的《人民日报》累积起我整个童年的岁月,一层一层,没有止境;我在它下面生长,懂事,和我的哥哥、姐姐、弟弟们一起;我不用看就知道上面的每一行大标题的准确位置和字数--在入夜之前、睡不着觉的时刻,我们几个孩子用这些大标题年复一年地打发时光:一个人念着,另外的人满天棚地找,直到大标题的字被一一找到,我们再转而"进攻"更小的标题;就这样,我们的目标字体越来越小,天棚上未被我们"攻占"的面积所剩无几;对于我们这些在睡觉前闲极无聊、精力旺盛的孩子们来说,这有限的天棚面积实在是太小;没过多长时间,我们就渐渐对它失去了兴趣。然而,还没等它上面的大小标题全部认完,新的一年又到了,于是,有些尚未被认出来的标题就被永远地埋没了;直到很多年之后,在某个怀旧的红色餐厅的包间墙壁上,我或许会突然遭遇一张当年的《人民日报》,它上面的某一行大标题叫人眼前一亮,似曾相识;而我会立刻陷入那段孤单的童年时光。在《人民日报》或红或黑的大小标题的"丛林"里,我们渐渐迷失了自己。如今,当我在写着这段话的时候,已经快黎明时分,举目四望,无论天棚,还是墙壁,都是白白的一片,再没有任何标题等着我去探索和辨认了。
就这样,我们的觉越睡越早;在整个童年里,好像天黑得特别快:刚吃完晚饭,听到几声狗叫之后,人们就准备睡觉了;每当这时,整个屋子里、院落里、村庄里渐渐安静下来,我就感到一种莫名的伤感;我睡不着觉,但又没有别的事情可做,只好把一些来无影去无踪的事情在脑子里一遍一遍地想着。
我想像我自己一个人在漆黑的村庄里游走;所有人都睡了;狗和牲畜也都睡了;我走到村庄的边上,前面是漆黑一片;我想像不出再往前走会是什么;对我来说,那是令人恐惧的未知,而不是显而易见的另一个村庄。对我来说,童年的世界的边界是很直观的,那就是村庄最东边的杨树林、最南边的"南沟"、最北边的野地(好像长大以后才知道,最北边再往北,是另一个村庄,我曾经去那里看过电影);而最西边,则是无限宽广的世界,是我童年的世界的唯一的出口;我盼望的人都是从西边来--起初,是我家的亲戚们(我的老姨、我的老舅),每年过年之后,他们的家人都会带着很多好吃的东西来到我家;然后,是我在县城读书的哥哥、姐姐,他们每次回家,都会使家里显得热闹、欢乐(有时,也会吵吵闹闹,但总之是很好的);最后,我在这种盼望中长大了,村庄西边的世界向我展开了它最初的诱惑--那是镇上的长途汽车的发动机的味道、是熙熙攘攘的街道上走动的人群的味道、是穿着"时髦"的小镇女生的味道,当然,还有镇中心宽敞明亮的供销社(我的老姨就在那里上班,那家供销社总有一股酱油和糖果的味道,而事实上里面除了卖吃的、穿的,还卖书、卖各种各样的东西,都是我以前没有见过的)。那时,我每天都由东向西,穿过整个村庄,再穿过一条下坡的路,然后进入镇里,再经过那家供销社门前的略微上坡的路,去到镇中学上课;然后,傍晚的时候,再从镇中学经过略微下坡的路和供销社,再悠闲地经过一段上坡路,从西边进入我的村庄,经过一些厉害的狗和路上的疯子,经过一些人家门前晒黄豆、晒玉米的场院,经过一些尚未长成的谁家的少女,经过水井,经过废弃的农机站,经过"一面青"的村支书家门前,经过我的亲戚家门前,经过哑巴夫妇家门前,经过一处大水泡,看着归圈的牛羊慢悠悠地饮水,看着扑棱着翅膀的鸭子们从水里出来,弄得一路黑湿,看着我家的炊烟升起,我的父亲在院子里忙碌,我的母亲被屋里的烟呛得脾气不好,我的哥哥、姐姐、弟弟们纷纷回家,我的跟着我一路奋勇搏斗的大黄狗比谁都快地跑进院子里,然后趴在它的窝棚前喘气,我走进屋里,放下书包;这时,我的母亲支使我烧火,我慢慢幽幽地拿出一本书,边烧火边看,以至烧到了裤脚;锅里的饭菜发出诱人的热气,我的父亲抱了一抱柴禾从外面走进来;谁把收音机打开,满屋子都是台湾校园歌曲的声音;我的姐姐或者哥哥在院子里就着傍晚的余光看杂志;我的弟弟在吹口琴;不一会儿,饭菜熟了,桌子早放在扫得干干净净的院子当中,我的父亲从园子里摘下一大把青葱,或者青辣椒,谁又从酱缸里叨出一碗酱,一家人围坐在院子里开始吃饭……这是我上高中之前、每天从镇中学和家之间往返的日子里常见的一幕;那时候,好像所有人都在家里,家里挤得不可开交,整天吵吵闹闹,磕磕碰碰的;那时候,家里的报刊杂志特别多,从《大众电影》、《电影故事》、《小说选刊》、《当代》、《收获》、《十月》、《辽宁青年》、《歌曲》,到《语文报》、《中学生报》等等;那时候,村子里开始出现了时髦的男女青年;一些我原先以为年纪很小的人纷纷结婚了;因为工伤只剩一条胳膊的周文瑞消失了几年之后,又出现在村子里,开始给大家讲一些道听途说的奇闻;村子里的路上开始出现用小麦换面包、以及卖"人造肉"的小贩们;村子里的面坊归了个人经营;大老宋家开了小卖店;周文瑞家买了一台电视机,人们象看电影一样挤在他家里看电视;村子里已经好几年没演电影了,我最后一次在村子里看电影大概是从县城中学回来,和我的小学同学一起看的,电影好像是《逃往雅典娜》,因为记得其中有特别暴露的舞蹈……
随着我的人生从东边转向西边,我渐渐忘掉了村庄另外一边带给我的不安甚至痛苦。如果说西边给了我更多的热闹和诱惑,那么东边则给了我足够多的孤寂和可怜。它让我想逃离人群--我已经忘了为什么想逃离人群,我只记得有一段时间(大概在小学后期到初中之间),我发疯一样地幻想在南山或东南的山里离群索居,住进简陋的木屋甚至洞穴里,不和任何人来往;我几次离家出走,越走越远,渐渐看不清村庄里的灯火了,然而,另外一边却渺无人烟,我有些害怕,但也有些兴奋,因为,人们终于可以看不到我了--那时,我是多么地怕人群!
可是,当我发现东边也不断地有人走来的时候,我慌不择路地躲避着,最后,却发现自己仍然回到了家里--往往在此时,家里昏黄的灯光下,人们刚刚吃完晚饭,仿佛没有人注意到我刚刚离家出走了。我的悲哀真是难以名状……

[待续……]

我的童年村庄的地图(2)

2007-05-02

我的家族树

我妈离开北京的那天早上,在地铁里为我口述了我的家族史(还有她的家族史)。这是一些名字;但我分明感到了这些名字背后的热度。我妈的记忆力如此清晰,好像这些名字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她的脑海。她不仅说出了它们,而且简单地勾勒了名字的主人的身份、性格、遭遇。

这是我的家族树:

我爷爷的爷爷——王有璋,举人(?),为某大官的儿子当私塾先生。原籍顺天府宝坻县大王家庄,从他这一辈开始,举家迁徙至辽宁省台安县新台乡丁家窝堡屯;祖坟尚在,但解放后被政府迁移过一次,目前具体位置不确定;
我的太爷————王星,有一弟,名字未知;
我的爷爷————王守奎(生于1893年),小时候磕巴,因此被他的爷爷放弃了让他读书;随我父亲迁至黑龙江,在我五岁时去世,坟茔在我的家乡村庄南面;有四个儿子,分别叫王德良、王德元、王德臣,还有我父亲王德林(老大);
我的父亲————王德林(生于1929年,属蛇,2004年去世)。

这是我母亲的家族树(她们家往前代的记忆较长,现以能够述及的最早一代为始):

赵大本——永平府府宁县(今河北省清龙县)赵家庄人,祖坟在此;
赵花——迁徙至辽宁省台安县新台乡德生村(张作霖亦是该县人,居桓洞镇鄂家村张家窝堡屯),据说当过大官;
赵有先——下一辈;
赵恒——下一辈;
赵永庆——我姥爷的爷爷;
赵宽——我姥爷的父亲;
赵景明——我姥爷;有兄弟四人,赵景文、赵景明、赵景龙、赵景歧。
赵淑华——我的母亲(生于1932年);根据我母亲的叙述,她的小名叫“金娥”,成年后为自己取名“素华”,“华”字乃取自“中华民国”。解放后填写户口簿时,户籍登记人员误写成“淑华”,遂以讹传讹至今。我的母亲和我的父亲是自由恋爱结婚。母亲家境较好(成分是上中农),家庭气氛非常压抑和不自由,属于典型的封建大家庭;父亲则是给地主家扛活的苦命孩子。据我妈说,小时候为人扛活曾经累吐血(我妈现在说起来还挺心疼的)。

这是我妈在我家住时,为我们做的一对“斗鸡”,这是小时候家里经常做的一种玩具,挂在窗户上,把线的末端系上布条,放到窗外,风一吹,两只大公鸡就开始“斗”了。

2007-04-22

顺天府宝坻县

据我爸生前多次郑重嘱托,要我们记住:你们的爷爷的爷爷是顺天府“薄地县”的,并说,顺天府就是北京。这时,爸爸往往喝了一些酒,话多了起来;因为说的次数多,就记住了这个地名。那时往往不当回事。后来我到了北京,偶尔会想起这个地名,但从来没有想起去考证一下。普通人的家谱意识没那么强,更何况我们是一个大姓,祖上没有那么光耀。这是大多数中国普通老百姓的“无根”状态。寻找祖先以及祖籍的愿望,是在今年开始的。我想,每一个人,即使他是一个平凡的小老百姓,他的身后都系着无数代的历史。
今天,我找到了顺天府的来历。根据顺天府志的记载,的确有一个县(而且是唯一)的发音和“薄地”接近,就是“宝坻”。农村人的发音往往没那么严格,所以我断定,那就是我的祖籍:
——顺天府宝坻县,今天津市宝坻区,清代属北京管辖。宝坻于金代建县,自古车船辐辏,商贾云集,物阜民丰,明清时被誉为“冀东大邑”,并享有“京东第一集”的美称。2001年3月,宝坻撤县设区,全区总面积1450平方公里,总人口65万。
《宝坻县志》还记载了一个王姓名人,根据描述,我几乎乐于断定那就是我的祖先(尽管没有任何根据,因为,我实在不愿意我的祖先是一个平凡之人):
王采,[清]字同候,顺天宝坻(今河北宝坻)人。诸生。每扶杖攜壶,眺遗台,寻古碣,徘徊空山老树间,兴之所至,短歌长吟,即蘸笔书之。书法逼古人,以擬唐诗晋笔。 《宝坻县志》

后来,我的爷爷的爷爷迁徙到了辽宁省台安县新台乡德生村,在建国初期,我父亲娶了赵家女子赵淑华,生下了我;在我四岁的时候,又迁徙到了黑龙江省克山县北联乡兴发村;2001年,我定居在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这个地方距离我的祖籍仅有70公里,是北京距离天津最近的地方。规划中的“北京--宝坻--天津城际快轨”将缩短我和它之间的距离。
这或许是天意,让我在我的祖先的荫护下生活和工作。但我一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直到今天晚上。
我的父亲在2004年9月21日中午去世,享年7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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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宝坻简介

宝坻历史悠久。据考证,早在新石器时代,这里就已有人类聚居、繁衍和生活。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此地归属屡易。
相传此地虞舜时(约公元前22世纪)属幽州。
夏、商时(约公元前21世纪至前11世纪)“省幽并冀”,转属冀州。
周时(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221年),武王分冀州为幽、并二州,封召公于北燕(都蓟,在今北京),此地遂属幽州燕国。
战国时代(公元前475年至公元前221年)则属燕之渔阳郡(治所在密云、怀柔之间)。
秦(公元前221年至前206年)分全境为四十六郡,此地属郡仍称渔阳。
西汉(公元前206年至公元25年)始置泉州(在今天津市武清西),雍奴(在今天津市武清东北)等县。今之宝坻县地域,时在雍奴县境内,而雍奴县则属幽州渔阳郡,这一隶属关系至东汉(公元25年至220年)不改。
三国时期(公元220年-265年),此地乃曹魏之领地。
西晋时期(公元226年-316年)属幽州燕国(此国相当郡,时辖十县)。
东晋时期(公元317年-420年)十六国相互吞并,纷纷建立割据政权,此地先后曾属石勒(羯族)所建立的后赵(公元319年-336年)、前燕(公元337年-370年)、符洪(氐族)所建立之前秦(公元317年-383年)、慕容垂(鲜卑族)所建之后燕(公元317年-383年)、北魏(公元398年始)。
南北朝时期(公元420-公元589年),此地仍属北魏。太平真君七年(公元446年),泉州县并入雍奴县,今之宝坻县地域仍属雍奴。雍奴县则属北魏幽州渔阳郡。永熙三年(公元534年)北魏分裂为东、西魏后,此地属东魏。武定八年(公元550年)北齐代东魏后,转属北齐的东北道(行台)渔阳郡,直至公元581年北周为隋所代。
隋代(公元581-公元618),此地(雍奴县)属冀州诼郡。
唐代(公元618-公元907)初期,“高祖改郡为州”。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分天下为十道”。雍奴为河北道幽州都督府(后升大都督府)治下的幽州之辖县。天宝元年(公元724年)复设郡,雍奴县改名武清县,辖于幽州范阳郡。自此,今之宝坻地域遂在武清县境内。乾元元年(公元758年)范阳郡废,复属幽州。
五代十国前期,此地仍属幽州。
后唐同光年间,宝坻城关为新仓镇,汉沽盐通过蓟运河舟运到这里存储,然后再销放各地。因为海盐集散,使新仓镇成为京东第一重镇。
清泰三年(公元936年)后晋联合契丹灭后唐,割燕云一十六州予契丹,此地遂入契丹,隶南京道析津府。
辽(契丹)会同元年(公元938年),分武清、潞(今北京通县)、三河三县各一部,置香河县,隶南京道析津府。
北宋宣和四年(辽保天二年,公元1122年)“会金伐辽”,宋得此地,隶燕山广阳府。
金天会三年(公元1125年)金取得燕山各州县,此地初隶析津府,后改大兴府。
金大定十一年(公元1171年),金朝世祖皇帝自燕京(今北京)东巡新仓镇,见人烟繁庶,“遂命于此置县。”次年(公元1172)“加司承命,析香河偏东闾万五千家为县。”,隶属中都路大兴府,“谓盐乃国之宝,取如坻如京之义,命之曰宝坻,列为上县,著于版籍。”
承安三年(公元1198年)宝坻县升置为盈州,辖香河、武清二县,
泰和四年(公元1204年)盈州废为县,仍称宝坻县。
明洪武(公元1368年-公元1398年)间,属北平布政使司。永乐(公元1403年-公元1424年)间,改属顺天府。嘉靖(公元1522年-公元1566年)时属顺天府下通州管辖。
清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宝坻县属顺天府。
清康熙二十一年(公元1682年)顺天府下辖四个路厅,宝坻为东路厅辖县之一。
清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宝坻宁河分置,将汉沽产盐区划出,从此宝坻不再生产海盐。
1914年(民国三年),北京政府改顺天府为京兆特别区,宝坻县遂属京兆。
1928年(民国十七年),南京国民政府将京兆并入直隶,改直隶为河北省,宝坻为河北省下辖县。
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11月25日,在日本侵略者的操纵下,殷汝耕等在通县成立“冀东防共自治政府”,辖宝坻等22县和唐山、秦皇岛两市。
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宝坻县日伪政权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民主政权并存。
抗日战争胜利后不久,恢复原县制,属冀东区(行署)第十八专署,1946年5月,改属冀东区(行署)第十五专署。
1949年8月,新中国成立前夕,宝坻县隶属河北省天津专区。
1958年6月,宝坻县改属河北省唐山专区。
从1973年8月起,宝坻县改属天津市。
2001年3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区。

以上文字来自这里。这里还有一个宝坻信息网。

2007-04-15

一个低沉的夜晚

天安门广场的灯光突然显得比往常亮了起来。
我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回学校了。身上很脏,很累。但广场上突然想起了歌声:《国际歌》。这是我第一次在唱一首歌的时候,哽咽起来。我想我的父母会理解我为什么在这里。他们受了一辈子的苦,唯一希望的就是得到公正的对待,哪怕贫穷,哪怕劳累……我在广场上睡着了。初夏的夜晚还是有点凉的。我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阳光照射着我的眼睛,我在我的位置上看着周围的一切,感觉是那么新鲜。我突然觉得,这么多天来在这里,给了我一种无形的改变,这改变到现在仍然影响着我,那就是基本的正义和道德感,以及它们和日常生活的密切关系。如今我待人接物,仍然秉持着这种原则。那个中午的阳光给了我希望和安全之感,周围都是兄弟姐妹。我想我可以回去洗个澡再来吧,那样我就会坚持更多天在这里。我上了公交车。秩序井然。很快到了学校。我洗了澡。躺在床上打算小憩一会儿,马上回到广场。没想到这一睡就是一个下午,晚上的时候,我被某种我从未听过的尖锐呼啸声惊醒,校园里人声鼎沸。我立刻起来,我的同学们在绝望地呼喊大家:军队开始进城了!大家去赌军车啊!我迅速来到学校的南门——多少天来,一辆辆军车停在这里,没有前进的迹象。可是今晚,看来它们非要进城不可了。刚才的呼啸声,原来是我在和平年代从未近距离听过的枪声,他们就这样开枪了。我愤怒了,我的同学们愤怒了,大家一齐来到军车前面,试图赌住他们前进的脚步,但是,看来一切都晚了……
那是6月3日的晚上。至今,我仍然为那天短暂的回校而感到耻辱。更不能容忍我自己居然睡了那么久。
那个暑假,我回到了家乡,帮助父母收割麦子。那是个悠长的假期。
一切恍如隔世。时代变化得让我陌生。再没有抗议和愤怒,有的只是恶搞,以及恶搞之后的沾沾自喜。遗忘迅速覆盖了这个民族。“活在当下”,成为风行的哲学。看不见。听不见。每个人彼此隔离。这是一种精致的手术。当权者从我们的脑袋里挖去了记忆,使我们成为植物人。我们唯一的欲望便是物质:吃穿住行。此外,再没有其他可能存在的维度。精神生活不被鼓励,甚至嘲笑。电影开始空洞而漂亮;书籍开始平面化;眼神迷茫,似有所思;身体浮出水面,呼吸着资本的味道;我们轻得象一团云雾。
但在某一时刻,你会从梦中惊醒,毫无来由地想起那个夜晚。
这一代人,已经快四十岁了。但我决心从现在开始回忆。

2003-07-02

记忆

据说有一种惩罚非常残酷,就是判他永不遗忘且永生。惩罚者非常明白,终有一天,此人将不堪重负,生不如死。
另一个极端,就是对遗忘的恐惧。为了抵抗这种遗忘,有人企图通过构建一部庞大的书来使时光重现——然而这重现的时光已不再是鲜活如初,总有一股忧伤而腐败的气息浮在表面:背叛、猜疑、永无休止的折磨、轮回和非法的僭越……
摄影术,一个纯银的领域。罗兰·巴特在那本小书里拒绝交出母亲少女时的照片。他知道,那个照片在他的记忆之外:一种再生产过程已经发生作用,罗兰·巴特称之为“对母亲的生育”,较之自然的生育,这种大脑中的怀孕和生产有点空穴来风,因为没有记忆的支撑。但罗拉·巴特通过与母亲调换生育权,获得了新的记忆:这份记忆是有赖于银板摄影术的:珍贵的金属、宝有时间的气味。
记忆有个小窗口。《美国往事》:火车站的入口、仓库厕所上方的洞口;《新天堂影院》:马达声发出的所在,一束光。然而这小窗口并不总是开着。一股宏大温暖的音乐流可以冲决这个缺口,不可抵挡。时间的绵延。世界在它流动不息的表象深处静止不动。宇宙的总量平衡控制着人的记忆:我们是记忆——或者说,“表象”——的洪流上无辜的漂浮物。存在主义的冷酷和温暖迫使我们正视个人、身体、精神的短暂,正视周遭的蛮荒;信奉灵感的柏拉图为我们构造了所谓“对床的模仿的模仿”——那张永恒的床上,躺着过去和未来所有的失眠症患者,已经不堪重负。
然而,这张床毕竟令人温暖。
我说这些,是因为今天是七月一日。只有一个人明白,这一天意味着什么:那是一种多么荒谬的约定!零点之后,这一切全是记忆。
或者遗忘。然而,我知道,我是被判记住的。唯一的补偿是:我并未被判永生,因此,这一切终有一天都将成为乌有。存在主义的门槛是不高的。死亡也并不困难。唯一的困难,是我们不知道到底是记忆使我们存在,还是遗忘使我们存在。两者都可以生不如死,也都可以温暖而坚韧。
有时恒久的睡眠也不错。起来的时候,灵魂四散,重新整合,大概需要一只烟的时间。所以我的床头总有香烟。但我记不清把打火机放在哪里了。
因此,这个夜晚,我只有叼着香烟,口干舌燥地到处走。

2003-06-27

对一座酒吧的记忆

一、声音
我忘了其中的声音。那是一个下午。我们从一条几乎废弃的铁轨来到这里——而不时的火车经过,证明这是一条仍然在使用的铁轨。我摘下太阳镜,开始专著地看对面的女孩。我伸手从包里拿出METALICA的CD,以及鲍家街43号,交给她。我为这两个礼物可能的落伍解释了半天。她说挺喜欢的。于是我轻松了。午后的酒吧,倾向于无。无声无息。我们谈了很多话。有时,我们也静悄悄地看看报纸。声音中的她——或者无声无息中的她,有时笑一笑。音箱里传出近似于无的音乐。我说,假如把刚才这盘重金属放进酒吧的音响里,会是什么样。她笑着说了一句话。我忘了。我也忘了是怎样和她见面的:她说了什么话,而我说了什么话。我当时一阵眩晕,好像什么都记不起来了。我也忘了我当时是不是带着太阳镜,或者正要带上,或者正要摘下来。我把这个说了出来。她笑着我。她记得清清楚楚。而我,此刻忘了里面所有的声音。除了,她喝冰咖啡时故意夸张的吮吸声。她的嘴唇圆圆的,并且很软。脸蛋也是圆圆的。有些红润。她说话有点快。不,我是说,她说话时的清晰和转折,让我觉得我自己的笨拙。

二、形象
我们偶然看了一下天棚——那是一大块玻璃天幕,有一个工人正在上面用拖布擦拭着。他在我们的头顶泼着水,先是一阵浑浊,然后清晰了。我们为此说了几句话。我们笑。我们喝冰水。我偶尔看了一下外面——门外,天正热着,713路公共汽车的站牌就在门口,有人在等车,一会儿,车来了,那个人上了车,车又开走了。我的视线稍微收回了一点,落在门口的招牌上——“复杂”。我是说,这个酒吧名叫“夏朵”,可远远看去,就是“复杂”二字。我让她看了一下。她的眼睛近视得厉害,我想,正好可以误导她。她看了看,笑了。她拿出一份报纸,看了起来。她偶尔用报纸把自己遮住,不让我看。我忘了她穿什么衣服。但我记得她的鞋:她在校园里的草坪上走过时,我发现她轻盈的脚步,还是个小姑娘的样子。不一会儿,她从树后出来,说好长时间没到燕园来了,找不到路了。然后,我们就到了一家小书店,我在里面买了一本书:《明室:摄影笔记》,罗兰·巴特的。然后,我们就上了铁轨。好像走了很远。我躲在太阳镜后面,失去了方向感。后来,就来到了这家酒吧。

三、方位
我分别在午后和傍晚和她来到这家酒吧。我们占据不同的方位。光线和色彩截然不同。那是属于不同角落的记忆。现在我要说的,是午后的方位。我转过楼梯,寻找卫生间。在两扇开启着的木门之间,我选择了右边的那个。我出来的时候,发现一位女士在洗手。我知道我走错了。然而我坦然地,也洗起手来。那女士似乎被我的镇定搞糊涂了,看了半天门上的标记——后来知道,那标记很女性化。但我记不住它的图案了。走过楼梯的时候,墙边放着很多杂志:ELLE等等。女性杂志。我转过楼梯,回到刚才的位置,我看到她还在那里,看着报纸。我坐在她对面,向她讲述刚才的经历。呵呵。上面,那个工人还在擦拭着玻璃天幕。门口,又一辆713来了。“复杂”。再一次去的时候,是晚上。靠近街道的桌子旁坐下。外面天空渐渐变蓝了。有光线。有汽车声。她穿着一件牛仔裙。干干净净。坐在对面。此刻,我是个摄影师,可以叫她摆各种POSE。有一次,我甚至借口帮她摆姿势,用双手捧住她的脸。她居然认可了。呵呵,我是摄影师啊!

四、味道
咖啡的香味。栀子花的香味。她头发的清香。夏天,午后,火车站的味道。空调的味道。木质房间的味道。河水的味道。她眼泪的味道。她的芳唇的味道。她的胸前隐秘的味道。……告别的味道。大开本的书的味道。她的家乡的味道。江南的味道。湿润的空气的味道。夜晚,打烊的味道。街道上急走的人,走到前面,再次返回来。他身上焦急的味道。铁轨上火车经过时,孤寂的味道。如同一杯淡淡的咖啡。我们就是这样,在梦里相会了。又在梦里告别。如今,这座酒吧在很远很远的地方。空寂,或者,喧哗。我们不在那里,此刻。

2002-05-12

从头说起[十则]

我的工作,是说。
现在,从头说起。
——题记

一、我出生之前的事儿

说来话长。
我出生之前的事就不说了。我也不太知道。
现在说说我的出生。我记不太清了。简单说两句。
和任何一个孩子一样,我出生了。就这么简单。据说我出生的时候,没哭。这只能说明一件事:我对我的出生没意见。后来我长到三岁的时候——有一种说法是我长到四岁的时候,我妈说的,我妈可能记混了——我长到三岁的时候,我家搬到了黑龙江。我没意见。但有一只猫好象意见挺大的,它想跟我们走。它跟着我们的牛车跑了老远。我们家的家当全在牛车上。我看着那只猫在后面跑,那时只有一只猫。我平时对它没什么印象。简短直说,这只猫没跟我们走成。我们的牛车出了村口。我可能下车了——这也有争议,有一种说法是我大哥下车了——我下车了,可能是想把那只猫抱上车来。后来,事情好象混乱了一阵,我就不明不白地踩到了一泡牛屎上。我弄脏了我的鞋。这是我第一次弄脏我的鞋。后来就糊里糊涂地坐上了火车。在火车站也出了一件事:由于人太多,我们把我姐给忘在了火车外。我姐后来还是没丢,据说是我舅把她愣从车窗递了进来。就这样,我们到了一个新的地方。一切都没了。我妈说我到了新家一个劲儿地望看房梁,不吃不喝,也不说话。“你看什么呢?”我妈问我。我看房梁。我看着房梁上没有棚,几根大木头露在外面,黑咕隆冬的。我吧嗒吧嗒掉眼泪儿——这也是我妈说的。我好象说了一句挺懂事的话,一下子把我妈给说伤心了。——这可能吗?
还是说说那只猫吧。后来我老家来人,不知怎的就说起那只猫,说它经常回老屋周围瞎转。有一次,有人在村外的芦苇地里发现了这只猫,说它生了一窝猫崽,不让人动。就这样,它成了野猫。我为此写了一篇作文,这篇作文现在在我二哥家的仓房里。我哪天得回去把它找出来。估计挺煽情的。是一篇电视散文的料。
还说什么?
我上小学。我上初中。我上高中。事情挺多,但我不想说太多。只说一件事。我自卑透顶。我害怕见人。我经常逃课。越逃课越不敢上学。后来我经常做一种梦:梦见一个学期下来,我第一次来到学校,坐在班级的后面,心想这老师可能还不认识我,也许能混过去。后来混过没混过去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我醒过来的时候,出了一身冷汗。
出于这个害怕见人的原因,我特别迷恋隐身术。但这玩意不好学。我到现在也没学成。于是就有人说我“掩耳盗铃”。
这可能吗?掩耳盗铃?
我上大学这件事得重点说说。刚才我说过“第一次弄脏我的鞋”,那么第二次就是考上大学的时候。我又一脚踩到了泥坑里。这件事彻底粉碎了我的幻想。我幻想在上了大学之后,我能改变自己,不自卑,不内向,侃侃而谈,吹牛拍马。等等等等。为此我买了当时最畅销的《演讲与口才》,还买了全套的卡耐基。我掌握了人性中所有的弱点。这些弱点我个个都有。我打开《人性的优点》,发现不敢再看了。就这样,我人性中只有弱点,没有优点。
然而,一个有着人性中所有弱点的人也是人啊。他也要活,也要吃饭。我就活到了现在,也吃饭到了现在。我特别爱吃饭。我嘴馋。刚才我还吃了一顿美餐。美极了。
最不可能的一件事是:我居然恋爱了。我原以为我这种人不会恋爱。我讨厌这件事。但还得说。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跟所有人一样。只不过我到现在也不否定它——这符合我的性格:我对不可能的事情总是非常着迷。有几件事奠定了整个这件事的戏剧性:我的恋人和我远隔千里——这其实很夸张,但我愿意这么说;我没有接触过一次她的身体,哪怕一只手——这是真的,也正因为如此,我把她彻底形而上了;我失恋了——这是必然的。失恋这件事给了我沉沦的借口。我到现在仍然对这个借口珍惜得很。我沉沦到现在,整天躺在床上,什么也不想。
还说点什么?
事情挺多。我脑子有点混乱。这电脑嗡嗡直叫,叫的我心烦。我抽了根烟。一根烟的工夫,这根烟就抽完了。我还得写。
现在说说我现在的生活。我心情不好。没什么可说的。
就先写这些吧。我该上厕所了。


二、我的业余爱好是写字

我上厕所回来了。我接着写。
下面说说我的业余爱好。我爱睡觉。睡觉这件事有一种东西让我着迷:当你一觉醒来,发现事情似乎有了一点改变。这种感觉一转眼就没。所以,我花了大量的时间睡觉,为的就是获得这瞬间的美好。
刚才我就睡了好长的一觉。我醒来的时候,天黑了。我打开电脑。自从有了网络这件事,我发现我活的越来越自如了。我周围没人,但我一在电脑前上了网,就好象很多人在等着我——实际上没人等着你。所有人的心理都跟我一样。我发言了。我好象看到很多人迫不及待地等着我写下去,好象我真能写出点让他们吃惊的东西来。我什么都没写。我只是打了一堆字。然而这些字很好看,看着看着就觉得这些字活了,象一堆小人在说话。
这些小人说:“你搞什么搞?你写我干什么?”
我回答:“你们这些字啊!你们存在的意义就是被写。”
这些小人又说:“我拒绝被写。我干吗要被写?”
我回答:“所有人都写你,只有我知道你的痛苦。”
这些小人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说:“你放屁!”
我说:“好吧。”
我看着它们,觉得它们不可理喻。文字象女人,你不写它们,它们在空白处哀怨;你写了它们,它们又开始矫情。
但我还是接着写下去。
只有我知道文字的痛苦。这话有点夸张。我妈也知道。我妈热爱文字。但她识字不多。她的眼睛小时候被我不小心弄伤了。我在屋子里立着一根小棍子,看着我妈和我爹吵架。也不知怎么搞的,一瞬间的事,我妈从我旁边过,眼睛不小心就碰在了小棍子上。当时屋子里寂静无声。我妈捂着眼睛良久。她的眼睛里流出了红色的液体。过了一会儿,这液体渐渐稀薄了。从此以后,我妈看文字的时候,总是离文字很近。但即使这样,她也经常把这个字和那个字弄混。字和字之间如果粗看起来,长的很象。我妈昨天晚上看的一个字,如果今天再看,就会变成另外一个字。
“这字儿我怎么不认识呢?”我妈有时指着某个字问我。
“这字念‘鬼’。”我随便看了一眼,说。
“怎么会念‘鬼’呢?”我妈不信,又凑近了看。
过了一会儿,她说:“是‘鬼’。”然后就放下这个字,出去刷碗去了。
我从来没有梦见过文字。但我看见过最大的字。就立在一座山上。那座山是个打靶场。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时候,我经常在那里捡子弹壳玩。有一次,我在地上埋头捡子弹壳。我拨开草丛,看见一个漂亮的子弹壳。我跑啊跑,下了山,回头一看,一排巨大的字赫然出现在我眼前:
“提高警惕,保卫祖国!”
我就是在那个已经被磨损了的惊叹号下面捡到了那枚子弹壳——一枚非常漂亮的子弹壳。里面还有弹药。后来我可能把它弄响了。响声很响,象一枚惊叹号。
现在该说说我的其他业余爱好。
我喜欢睡觉前看一本书。然后就搂着书睡着了。我的口水流在书上,把纸张浸透了。有时好几页都是一个形状。我以后再看这本书的时候,不用费劲就能找到上次的地方。这本书里如果连续两个地方有口水印,那么就说明这本书太深奥了。我清醒的时候,会研究这些被我着重强调的页,特别是有口水的地方。
由于睡觉时间太长,我的腹部越来越没力气。我醒来的时候,往往会做上几个仰卧起坐。然后,仰面朝天,想上一会儿。这个时间是很宝贵的。我推迟了起床,想刚才的睡眠。我好象第一次醒来,感到周围很新奇。窗外的阳光那么明亮,园丁在小声地说话。喜鹊叫喳喳。屋子里的挂钟滴滴答地走着。时间渐渐恢复了往日的步伐。
我是在一座校园里。现在是冬季。学生们都放假回家了。我继续写字。写那么多的字,好象这样就没有白活。
谁知道呢?这些字有一天会不会让我发疯?


三、我写了一个字——“三”

现在天亮了。我还在写。我看着天渐渐亮起来。我写了第一个字:“三”。这个字之后,我就不知道写什么了。
写写我的房间吧。我的房间此刻只有我一个人。这个房间来之不易。就不说它了。每个房间都来之不易。可是我从前地方很大。整个田野都是我的房间。庄稼是我的蚊帐。我替我们村的哑巴夫妇拔草。那年放暑假,我闲着没事,哑巴夫妇就找我替他们拔草。我们干活的时候,一句话都没说。周围很静很静。有时候我拔草拔累了,就抬头看看天,发现哑巴他老婆也看天,我就冲她笑了。她也冲我笑了一下。我们就继续拔草。那感觉很奇妙。简短截说,草拔完了。我就到他家吃饭。很香的馒头。我确实饿了。就吃了很多。哑巴夫妇有个小女儿。她不哑,还挺爱说话的。“你是大学生?”我点点头。“你是北京的大学生?”我又点点头,同时又拿了一只馒头。“你是大学生我咋不是?”我回答说:“因为我是大学生,你还不是大学生。”她好象有点懂了,就不再问了,转过身去跟他父亲打哑语。我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
吃完饭我就回家了。
后来哑巴他老婆突然得病死了。整个葬礼没有人哭,静悄悄的。哑巴死了妻子以后,就成了鳏夫,从前他的话就少,现在更是一句话也不说了。但有时他的话也挺多的——他打哑语,见了面会跟你说个没完。现在,他沉默了。后来他也死了。葬礼上更静了。他的小女儿成年之后,嫁了一个男人。我不知道他们过的怎么样。估计是挺幸福的。或者不幸福。或者,也谈不上幸福不幸福。人们都是这么过日子。我对此无话可说。还是说说我自己吧。
我替哑巴夫妇拔草的时候,在地头发现了一个很小很深的水洼。我当时留意了一下。第二天我又去了。我看着这只水洼。看的时间一长,我就产生了一种冲动,想跳到里面游个泳。我不会水,再说也游不开。但我还是进去了。我进去的第一感觉就是很静。刚才还能听见周围的草丛中蝈蝈叫,现在,很静很静。大约有一口气的工夫,我憋不住了,喘了口气。可是水不是空气,所以狠狠地喝了一口水,我的脑袋顿时晕了。我一阵乱折腾,我转向了,我找不到水面,我在水里失去了方向感……后来,我终于折腾出来了。周围的声音过了一小会儿,又进入了我的耳膜。我渐渐听见了蝈蝈声。我一阵忧伤。
这件事没有人知道。因为周围没有人。
我正式学游泳是大学时的事儿。我在一个正规的游泳池里瞎撞。那水是透明的,一点危险也没有。水里并且十分安静。可能是这个原因,我对正规的游泳池一直兴趣不大。
还说什么?说我房间里那张床?这张床是我在西街买的。是一张折叠床。这是我自己买的第一张床。所以我很重视它。我在这床上睡觉、看书、胡思乱想、醒来、接电话、放下电话,还有一些其他的事。不值一提。我的床靠近暖气,所以,床上的气流是这样的:从没有暖气的一侧向有暖气的一侧吹来一股微风。这风很小,如果不是我这种敏感的人,根本就不会发觉。微风有时吹过我的头发,头发纹丝不动。因为风不大。微风有时让我打几个喷嚏,我感到很畅快。打了几个喷嚏之后,我突然忧伤起来。我一般在床上忧伤。我坐着的时候忧伤不起来,站着也忧伤不起来。忧伤的姿势是侧身躺着。这是一种无能的姿势,你别无选择,只有忧伤。
忧伤之后,我会想办法让自己高兴起来:比如,一用劲坐起来。忧伤减轻了一些。我下了床,穿上拖鞋,忧伤会消失殆尽。这时候,我想写字了。就打开电脑。
我的电脑一片空白。我好长时间没写了。我看着一大片空白,想:我写在上面的第一个字会是什么呢?
只有写出来才知道。于是我就写了出来。
它是“三”。一个纯粹的数字。干干净净。


四、我扛着DV从地铁出来

我扛着DV从地铁出来。
地铁通向一家商场。我扛着DV从地铁出来后,就进了商场。我不是来买东西。我没带墨镜。因为地铁和商场里没有阳光。我也没带手枪,我的手腾不出来。
我并不是经常扛着什么。我扛过麻袋、扛过啤酒箱子、扛过病人、还有我前面写过的那张床、一些书、一根木头。最近,我没扛什么。所以就扛DV了。
下面就说说我扛过的那根木头。那根木头在我扛上肩膀之前是立在山里的。那是一个大雪天。我家没柴烧了。我就和我爹到山里盗伐森林。雪很大,因为我说过了,那是一个大雪天。我和我爹深一脚浅一脚地在山里走。我选了一根小木头,因为大木头我扛不动,因为,那时侯我还小。我爹选了一根大木头。因为我爹比我大。我们拿了两张锯,一大一小,大的我爹使,小的我使。我爹虽然用大锯,但并不比我快,因为他锯的是根大木头。大概花了锯两根木头的时间,我们把两根木头锯倒了。然后,我就把那根小木头扛在肩上。我爹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走。因为他走的比我快。
我们回家的时候比进山的时候要花更多的时间。这道理就不说了,否则太罗嗦。现在说说我们最后用那两根木头干什么了。什么也没干。因为我爹相中了那两根木头,舍不得烧柴,他要用它们干点什么。所以,那两根木头就立在房山墙上,大概立了有一年的时候,被人偷走了。那房山墙上还有两个坑坑,一上一下。上边的是大木头留下的,下面的是小木头留下的。上面的坑要比下面的大一些。后来,我爹实在看不过眼,就和了点泥,把它们抹平了。等干了之后,你还是能看出来痕迹:一上一下,上面的痕迹要比下面的大一些。这道理人人都明白。我就不多说了。
那时我爹还比现在年轻。现在,我爹躺在我姐家的床上,他瘫痪了。他现在连翻一翻身都很难,要别人帮着翻身。我今年过年没回家。我不知道他还能不能记起这码事。我没问过我爹。现在更不可能了。因为现在,我爹不仅瘫痪了,而且不能说话了。所以,我也就不能在电话问我爹他能不能记起这件事。
每个人都要当爹的。除非他是女人;除非他虽然是男人但不想结婚;除非他结婚了还不想要孩子;除非他要了孩子但孩子没保住;除非孩子保住了但不愿意叫他爹——叫爸爸不算。谁都知道,爸爸不是爹。这道理要好好说的话得一下午的时间。虽然现在是下午,但我不想说。
我不是女人;我结婚了;我有了个女儿,她现在三岁了;她不管我叫爹;她叫我爸爸。我不会带她去山里伐木头。因为我们家现在不用烧柴。我也不想用木头干点什么。我只写木头。谁都知道,写木头不用砍下来照着写。闭着眼睛也能写;如果你盲打比较好的话。
我现在正在盲打。我现在正在写木头。我没有形容那两根木头。因为我忘了那两跟木头到底是什么样的了。
我的DV我还记得是什么样子。和所有DV差不多。只是我的比较新一点而已。因为我没怎么用它。但我也不想形容我的DV。它不像一根木头那么好形容。它身上的零件太多、褶皱太复杂。但它有个好处,就是能形容别的东西。比如能形容这条街道。我扛着DV在街上遛了一圈,就回家了。我拍了一条街道。整整一条街道。这下我可以省去很多笔墨形容这条街道了。这条街道的样子就是我DV里拍到的那个样子。严格地说,应该是今天这条街道的样子就是我刚才DV所拍到的那个样子。更严格点说,我今天拍到的那部分街道的样子就是我今天拍到的那部分街道的样子。如果再严格点说呢?这问题太复杂,太伤脑筋。涉及到很多我不知道的学术名词。就不说了。
简短截说,我回到了家里,然后我就睡觉了。睡觉以后我就做了个梦。做梦的时候,我梦见了那条街道。我梦见,我扛着DV在街道上瞎转,我还梦见整条街道上的人看见我扛着DV在街道上瞎转。但是他们没看见扛着DV的那个人的右眼。因为那只眼睛正从寻像器里看这条街道。
他看到了什么呢?或者说,我做的梦里的我的右眼看见了什么呢?严格地说,不是一条街道,而是他自己的右眼。因为,他虽然扛着DV,虽然从寻像器里看,但根本对这条街道不感兴趣。更何况那时侯阳光很强烈,所以,寻像器里的反光也就很强烈。他只能看见自己的右眼,连左眼都看不到。
那么,他的左眼看见街道了?
不,他的左眼正闭着。


五、彭希曦来过我的论坛

已经是半夜两点了。我刷新了一下我的网上论坛,发现除了彭希曦来过、并且扔下一堆语录以外,没有其他人来过的痕迹。彭希曦来过的痕迹在我写字的时候还存在着,像小鸟在雪地上留下的痕迹,好象还湿着。而彭希曦本人可能早就离开了这里。他到了哪里呢?谁也不知道。彭希曦是来无影去无踪的。按照他本人的说法,他是一句说完笑完然后就飞走了的笑话。他甚至是笑话本身,有一个上帝般的大人物把他讲了出来,然后,这个人突然闭上了嘴——留下我们痴呆的笑容无法收回。彭希曦是我们这些人所有哀怨所有苦难生活的终极原因。而这一点,他本人甚至还不知道。此刻,他可能在另外一处被喧哗地讲了出来,像一枚我曾经描写过的子弹,“嘣!”的一声,响了。留下一串硝烟。
硝烟散尽,我揉揉发疼的眼睛,看着我的电脑屏幕上的一片空白,怀念起我们从前的美好日子。
这话得从头说起。像所有必然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偶然事物一样,彭希曦是作为一个更大的偶然——甚至是所有偶然的集合——突然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让人措手不及。那时侯,天还没有现在这样乌云密布,那时侯孩子们痴呆无比,那时侯香烟没有假的,写诗的人要打草稿,罪犯从来不用闷棍杀人,嫁走的女儿经常跑回家,而一部电影里有一个人提着灯笼到处喊叫着:“平安无事喽!”
那时侯,彭希曦还没有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他像一句处心积虑的笑话正在暗中被酝酿着。我们其中有一些先知先觉的人经常用抱怨关节炎的方式提醒着这一处在暗中的进程。但所有人都不以为然。
真的平安无事了吗,那时侯?似乎也不能这么说。所有的时代都不是铁板一块。没有彭希曦的时代也不例外。那时侯发生的一些不易被察觉的事件,到现在回顾起来,其实已经用异常明晰的手势暗示了我们彭希曦的出现:比如,老张家的猪突然生了一只可爱无比的小象;一个平常唠唠叨叨的女人突然之间变成了哑巴;我们家的后房山墙突然长出了一枝巨大无比的向日葵;收音机里经常传出一些莫名其妙的口号(谁也不知道这些口号到底在喊些什么,因为那时侯收音机的接收能力还没有现在这么强);最后一件是谁也忘不了的——那就是:突然有一天,所有的人都把自己从前的事忘的一干二净。
这下好了,彭希曦出现的时机终于到了——我无法描写这种突然的降临。我没有能力。况且这种突然的降临最终被我们大家全盘接受下来,花去了整整一个世纪的时间。一个世纪之后,我们所有人都强烈地感觉到,我们从前的美好生活真的是一去不复返了。
现在,此刻,彭希曦出现在所有的地方、所有的人群中,引起一阵阵的骚动。这种骚动人们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了。时代毕竟不是从前的那个时代:现在,嫁走的女儿再也没回过家;杀人犯用机关枪扫射;我们搬进了楼房,再没有了后山墙以及墙上的奇异植物;猪生出了猪,象生出了象;孩子们聪明伶俐,头脑灵活;人们在线写诗,一天可以写上百首诗歌;收音机里,女DJ轻微的呻吟仿佛就在耳边;我们干着陌生的工作,彼此之间无精打采地对着话……
更重要的是,彭希曦只在我们的生活中出现了那么一下,然后就再也没有真正出现。现在,他学会了隐身术,躲在所有人都难以察觉的暗处,瞅准时机,突然就来那么一下子——我是说,突然就以某种沼泽地里冒泡的方式向人们暗示他的无所不在。而此刻,人们可能正在轻歌缭绕、啤酒飘香的酒吧里谈天说地,悠然自得。彭希曦出现了,象一种潜意识,转瞬即逝,我们这些感觉良好的人们中间,顿时充满了深刻的乡愁。我们停止了谈话,彼此痴呆地看着对方。
我们刚才明明是听到了一句笑话的,可是我们谁都没有笑。我们不知道,彭希曦下次来的时候,我们自己正干着什么。
这只是一瞬间的事。接下来,我们立刻恢复了常态,忙着我们自己的事情。没有人提着灯笼向我们宣示:“平安无事喽!”但我们知道,什么事也不会发生的,就如此刻我的电脑,没有黑客来袭击我。
然而,我就是不关机。我也不知道我在等待着什么。


六、浮躁得到了招生的克制

最近的浮躁得到了有效克制。克制的办法来自新一轮的招生。我连续几天坐在图书馆里,看着架子上的古书,以及古书旁边的鲜花,古书书脊上的灰尘,我和另一位老师坐在宽大的实木桌子后面,看着汹涌而来的一代少年表演着自己的特长。我仔细地给他们打分,其中一些分数得到有效的利用。倒数第二天的下午,我所在的诺大的阅览室里飞进来两只鸽子,在学生发言的时候兀自飞了起来。鸽子的霍然飞起让整场招生工作充满了意外的情致,这个学生走出去的时候,我打开窗户,让这两只误入书馆深处的天堂鸟得以重返蓝天。我关上窗子的一刹那,突然产生一种莫名的忧伤。
这话自然应当从头说起。回顾我的人生之路,我多少次坐在宽大的桌子前面,看着一边喝茶水的老师向我提问,他们的问题我一一回答了。其中一些问题至今仍然困扰着我,比如:“请在两分钟之内做一下自我介绍。”我照做了。两分钟之后,我不知道我自己说了什么。我刚才介绍出去的也许不是我本人,而是我身体里的某种不可抑制的冲动。我几次把我自己介绍为导演。我读过的书可以压死我自己。我走南闯北。我六出东北,可是事实上我从来就没有走出过那座边地小城。我看的书还是大学时代的最爱。我不能介绍我的家庭背景。因为我说过了,我的家庭没有背景。我的特长呢?我看了看我的有着宽大关节的手指,打消了将吉他作为自己特长的念头。我可能是个野生的画家,可是我的作品都在我童年的窗子上——它们第二天就随着太阳的升起而消散了。我会唱歌吗?也许。但自从那次在田野上的放声歌唱之后,我就告别了演艺生涯。我的歌迷会成员们——小青蛙、小蚂蚱、大蝈蝈……为此失声痛哭。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对它们来说,一个时代过去了——从此以后,它们只能自娱自乐了。
我没有在任何公开场所展示过任何特长。我写作,可是我在两分钟之内无法写出一路上的惊奇。有一些词汇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火车道、攀枝花、香烟、女友、摩托车、二哥、泥泞、旷课、笔记本、小红冒、发炎、腿部的肌肉、蓝色警服、草绿色书包、枝头、叶子、戏台、莲、无穷小、几何、井、演讲术、的确良布、供销社、大狗、麦芒、草莓、南山、坟、柳条丛……我不能再罗列下去了,我在一点点地构造一个不可能的时间和空间。它们随着我走进一个个考场,一一向我关闭。
我今天睡了一个大觉。醒来的时候,窗户外面风声小了。北京的春天来了好几天了。我每次经过东配楼拐角的时候,都能发现柳树在一小时一小时地绿起来。昨天下午,我回到宿舍,突然发现东配楼和西配楼各有一树白玉兰绽放了。我对它们的绽放无言良久。它们必将陨落。
然后就是夏天。在夏天里,我将继续从头说起,直到没什么可说的为止。


七、我童年领导的剧团

莎士比亚领导着一个剧团出入宫廷。他玩弄辞藻的本事由来已久。大约在1597年12月到1598年1月,他带着他的剧团来到伊丽莎白女王的御前,演出他的《爱的徒劳》——
阿马都:孩子,一个胸襟伟大的人变得忧郁起来,那是什么征兆?
毛兹:那是一个伟大的征兆,先生,他将会露出悲哀的样子。
大约在25年前的夏末秋初,我也领导着一个剧团,巡回葵花地和向日葵地进行演出。这演出据我自己考证,是根据土地爷的“第一对开本”改编的。在此之前,没有更早的版本。如果有的话,那也仅仅是更早的版本而已。除此之外,它绝非更晚的版本。演出剧目是经常变化的。这取决于天气情况。据当年的天气预报说,在向日葵地或者葵花地里经常下雨,特别是雷阵雨。如果雨还没有到来,那我的演出就会如期开幕。
剧团的演员一般由个头不一的“土地佬”担任。这是一些红色的“土地佬”——知道“土地佬”的人应该知道:我所说的“土地佬”其实是某种在土里隐藏的红色小颗粒。不同于其他颜色的颗粒,这红色的颗粒有一种演员的气质:红色的、而非黑色的气质。除此之外,它们身上还有一种抗拒的素质:具体地说,就是抗拒导演的素质。那时我还不知道我是一位导演。我谦逊地请求它们:可以开始了!然后我就静静地等待它们开口说话。
在演出季的间歇日子里,我偶然看到了一部叫《天仙配》的电影。我看到,那个老实巴交的董永对着槐荫树说:“槐荫树,槐荫树,你开口讲话呀!”如是者三。老皮老脸的槐荫树终于开口讲话了:它代表土地佬,把七仙女许配给了这位穷小子。然后,这穷小子志得意满地带着七仙女“夫妻双双把家还”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居然造出个孩子来。由于那部电影是黑白的,我没有看清那孩子的长相。我甚至怀疑,到底是不是真的有那个孩子。因为我没看见七仙女的肚子大起来。但董永的指令得到很好的执行这一点很迷人——后来我知道,有一位副导演在暗中操纵这件事——土地佬是所有剧组中最称职、最无私、最默默无闻的副导演之一。
总而言之,尽管土地佬兢兢业业,一场大雨伴随着雷鸣电闪还是不可避免地来了,把这场好戏彻底破坏掉。看着这部令人绝望的电影,我常常得到一种后来才在莎士比亚戏剧里得到的“伟大的忧郁”——我当时的忧郁很简单:我驾驭不了这些红色的、有气质的演员。它们在我发出“演出开始”的指令之后,毫无动静。向日葵地里的阳光班驳陆离,响晴的天几乎总是以轻微急促的雷阵雨而结束。我的用向日葵巨大的叶子搭就的舞台最终无一例外地滩倒在泥里。第二天,我看见一群蚂蚁在现场游走。它们的神情和北京某大影院散场之后骂骂咧咧的观众毫无二致。
很久以后我还弄不明白失败的原因。不能归因于缺乏明确的剧本。也不能归因于演员选择不当——它们都是些优秀的红色颗粒。舞台美术也无可挑剔:天然、明亮、色泽青翠。到底因何这一场场演出总是以失败告终呢?
这就是我不拍戏的原因之一:我到现在仍然没有找到那些让我充满激情的红色颗粒。另外,就是天气变化太剧烈了。沙尘暴的出现远比雷阵雨更能让我忧郁——一个伟大的忧郁整天伴随着我,虽然我还没有露出悲哀的样子。
但渺小的悲哀和伟大的忧郁到底有什么不同呢?莎士比亚的红色颗粒也不知道。


八、该说说那条大狗了

该说说那条大狗了。
那条大狗身材很大,否则就不叫大狗了。但是并非所有身材很大的狗都是大狗。身材很大的吧儿狗身材就不很大,所以不能称之为“大狗”。我说的那条大狗是一条身材真的很大的大狗。那条大狗一直在我上学的路上等着我,它等着我路过,然后一个猛子窜到我身上。我因此惧怕上学。那是初中的事情了。高中的时候,不是大狗在上学的路上等着我。事实上,高中的时候,没有任何东西在我上学的路上等着我。因为高中的时候,我根本不用走很多路就上学了。从宿舍到教室之间,只有一条80米左右的小路。但是有一天,有件事情在路上等着我。那天早上,我起了床,吃了学校的烂面条,然后背起书包高高兴兴地上学去了。然后,那件事情就在路上等着我了。
是个什么事情呢?
这话说来话长。待我从头说起。在说这件事之前,让我首先描写一下我的高中。我的高中在小县城的北边,再往北就是菜地了。我说的那件事情当然不是发生在菜地里。但是整个事情有一股菜地的味道。我正在往教室那边走,突然,那件事情就发生了。发生得卒不及防。
应该先说明一下。在我整个的高中时代,没有什么值得记载的事情发生。这件事情是唯一一件值得记载的事情。所以,我现在正在记载它。我写下了开头,但是我的忧伤让我不能继续写下去。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天空是往常的天空,我的青春期还没有来到(我晚熟)。在路上,我还看见了几棵垂杨柳。上面清清楚楚地挂着几只毛毛虫。这小家伙们对我道了声早安,然后继续用它们的毛毛走路了。我也继续走路了。当然不是用我的毛毛,而是用我的脚。但是接下来,我不能用我的脚走路了。因为,那件事情发生了。
我是说,我突然瘸了。整个事情来的非常突然。刚才我还好好的走路,可是现在,我必须像个瘸子一样走路了。那天的早自习已经开始了。我一瘸一拐地进了课堂。好在没有人发现我有什么异常。我坐下了。我的座位在最后面,虽然我个子不高。这样,好长时间,没有人发现我瘸了。
又过了一些天。我有点忘乎所以。在春天到来的时候,发现路上有几只蝴蝶飞舞。并且还有一些刚刚泛黄的柳树毛毛在纤弱的枝条上摇摆。我高兴的跳了一下。这次,我彻底起不来了。直到我的同桌来到我面前,把我搀扶起来。
整个高中时代,我都是一个瘸子。这事没有人知道,除了那些知道我瘸了的人。后来,我的瘸慢慢好了。中间,我受尽了折磨,受尽了自卑,受尽了绝望。终于,在另外一个春天到来的时候,我又在路上跳了一下。这次,我没倒。我落地的时候,手上正好有一只蝴蝶。我脚下的土地松软极了。我又跳了几下。
那天早自习,我发现,我爱上了班里学习最好的那个女生。
后来,她说我沉重,和我分手了。那时侯,我腿已经不瘸了。


九、用DV拍夜晚的雷雨

整座楼没有人声。我坐在电脑前,打字。
这样的时候,我一般不会注意到外面。而今天晚上,外面一阵喧哗,干扰了我。我推开窗子,看到了闪电。我戴上耳机。听到了雷声。我打开DV,闪电在它的小屏幕上游走。我按下了开关。我汲取闪电和雷声。我先走到里屋的窗前,打开窗子,闪电照亮了窗前浓密的树和电线。我推开房门,来到走廊里。我房间的左侧有一个从来没有关闭也从来没有人通过的门。我打开它。我在耳机里听到了更大的雨声和雷声。除了闪电,还有西街楼群的灯光孤寂地亮着。雨就在我前面一步远的地上落下。有几滴溅落在镜头上。我回到屋里,找出镜头布,将它擦干,重新来到西门前,用一只脚支住门,不让它关上。我拍摄着。我试验着各种光圈:从自动的状态到手动的0DB。很好。我面前有一块地被我走廊的灯光照亮,我清楚地看到雨点大声地落在那块地上。我镜头后拉。在前景处,有一条藤,藤上悬挂着一片干枯的叶子,不停地摇摆。我将焦点对准它,使后景虚掉。然而,远处的街灯仍在一明一暗地闪烁。我松开了右脚,穿过走廊,来到我的楼后的正门。没有人经过。我将三脚架立好,把DV放在上面。然后,我点着一只烟。核桃林里有几个人不紧不慢地走着。其中有一个人突然唱起歌来。在前景处,停着一辆小轿车。显然里面没有人。因为,整个车体是暗的。每隔10几秒钟,就有一大片闪电将树林照亮。校园里低矮的脚式路灯昏暗地亮着。
我就这样保持着这个姿势,直到雨突然小了起来,雷声渐渐远了。闪电也好象疲乏了。然后,我清楚地听到雨点落在地上的声音。我在耳机里听着它。我抽完了烟,然后,提着三脚架回到屋里。我打开所有的灯。仍然没有闪电亮。
我站了好一会儿,想了想。我拿起镜头布,再次擦干了镜头。
现在我的房间似乎被打开了。四面透风。任何远处的任何一句呢喃我都能听到。
除此之外,我闭上眼,不看任何事物,美丽或者丑陋。


十、我的电脑多了这些文字

现在我有两只烟缸。一只是大烟缸,一只是小烟缸。大烟缸里装的烟头很多,小烟缸里的很少。在大烟缸里,还有一片口香糖的包装皮、一根冰棍杆儿、几根火柴梗。小烟缸里,除了有几只烟头外,剩下的就是烟灰。在小烟缸的旁边,有一只空的玻璃杯子,壁上有一丝红色的酒痕,是前几天人多的时候留下的。在杯子的后面,是半袋面巾纸,它的口敞开着,有一条面巾的一部分滑落在外面。在面巾纸的后面,是电话。它保持着打开的姿势,随时会响。但我并不担心它突然响起来。因为,我把它的接线拔了下来。
在所有这些东西的中心,就是我的电脑。我的电脑缓慢地工作着。我看着一个个字符从无到有地出现。有时,一个字会等上好半天才上去。但我同样不担心。因为,即使它费劲地上去了,也避免不了被删除的命运。因为它很有可能是一个被我打错了的字。
在这个电脑前面坐着的,就是本人。这个人有两只手,其中一只手的指关节很突出,显然是童年营养缺乏留下的后遗症。现在,这个人穿着一条长袖内衣,右腿搭在左腿上,正在微微地低着头。现在他抬起了头,他的右手暂时离开键盘,从旁边的香烟盒里拿出一根烟。而他的左手也离开了键盘,配合着右手,用火柴将已经叼在嘴上香烟点着。因为,打火机不在这个区域里。香烟点着以后,他的右手拿着仍然点燃的火柴,他的头侧到右侧,看着火柴一点点地燃烧。过了差不多烧尽一根火柴的时间,这根火柴烧尽了。然而,他的手突然疼了一下。他赶紧将这根仍然红着的小木炭放在右边的小烟缸里,然后,用左手从嘴上拿下香烟——拿下之前,这个人的嘴狠狠地抽了一口——在左边的大烟缸里迅速地弹了一下烟灰,然后又放在嘴上。顺便说明一下,这个人的嘴发出的味道很复杂,因为,他已经两天没有刷牙了。
现在,这个人再次用左手从嘴边拿下香烟,越过右手,在右边的小烟缸里弹了一下烟灰,然后,拿着它,手靠在大烟缸旁边,良久。
现在,他只用右手打了几个字。(这一行字全是用右手打的。)
这根烟又放在这个人的嘴边,他决定不再动它,而是专心打字。自从这个人从这所大学毕业之后,他就开始猛烈地吸烟。他的烟缸有一只是从老家带来的。是那只小的、墨绿色的。而那只大烟缸,则是在西街买的。平时,它也装一些水果皮之类的东西。
现在,这个人的右眼流出了眼泪,是烟的缘故。他决定不再抽它。过了几个字的时间,它自动熄灭在这个人的嘴上。等他写完了这些文字,将它发表出去,便用左手从有点发粘的嘴唇上拿走了它,放进左边的大烟缸里。
现在,左边的大烟缸里多了一根沾满口水的中南海烟头。而右边的小烟缸里,多了半根燃尽的火柴赶,和一些几乎看不见的烟灰。而这个人电脑里,多了上面这些文字。

2001-03-21

什么也不做

象一块通红的木炭,我在北方的冬天里发烧。
一列火车轧过我的身体,可我一点也不疼;一堵墙怎么也抵达不了我;门忽然消失了,一会儿,它又出现了……
就这样,一整天和一整夜过去了。
发烧给了我什么也不做的理由,我拿这块时间只用来燃烧,直到burnt-out。在我很小的时候,发烧曾经是一个很好的引起注意和逃避家务劳动的办法。发烧的时候我躺下,盖着厚厚的被子,旁边有妈妈熬好的热气腾腾的姜汤,可是我不爱喝,我喜欢清粥,外加煮鸡蛋,鸡蛋只吃蛋黄,加一点酱油,捣碎,成糊状。大一些的时候,我在大学宿舍里孤独地发烧,绝望地盼望远方的来信能刚好寄到我的床头。冷清的上午9点,我强打精神爬起来,向校医务室慢慢踱去。"你吃什么药能好?"好心的阿姨问我。"板蓝根。"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我就是冲着它去的。我喜欢板蓝根的清香和类似咖啡的色泽。后来我有了自己的家,爱人是个药剂师。她冷静的判断和科学的对策让我几次发烧未果。"你才刚刚36°8,根本不算发烧。起来吧,帮我收拾房间。"我不禁为自己的无能而羞愧。一段时间,我几乎忘了我是可以发烧的了。我在人群里奔走,在各种会议上慷慨陈词,在赚钱和出名之间痛苦抉择,在一个不喜欢的人面前微笑,在遇到难关时迎风而上……突然之间,我重重地发烧了,躺在床上,惊奇地发现周围的人忙忙碌碌,象一群工蜂。他们带起的轻风让我的头发微微拂动,蒸发掉我面颊上滚烫的汗珠。我虚弱地想,我的发烧大概是永远不会好的了。这个想法让
我激动不已,我是那么喜欢发烧!可是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永恒的东西存在,你不能总是躺在床上发烧不止。一天早晨,大汗淋漓之后,你忽然感觉轻快起来,有种想做事的强烈渴望,比如,拿起拳头砸一下自己的胸口,虽然还不很有力,但毕竟"嘭"了一声,心脏重新开始了令人"心"烦的工作--没办法,这是它自己的事情,谁叫它是心脏呢?你轻飘飘地起了床,洗脸、刷牙、吃东西。你又看到了电话,不禁怀念起它清脆的铃声。恰在这时,它响了,你的发烧期宣告结束。你象一个刚刚上足了发条的老式时钟一样,饶有兴致地在地上走来走去的。最后,你推开房门,重新加入了热热闹闹的人群,把刚才的一切忘得一干二净,只模糊记得,发烧时,你拼命地走,然后忽然来了一个急转弯,感觉身体里有样轻飘飘的东西象个老谋深算的特工一样摆脱了肉体的跟踪,拐进了小胡同,从此不见了。你看到自己那笨重的肉体象个没有了司机的卡车一样一直开到了护城河里,发出"嘭"的一声--此后你就专心致志地发烧了。……终于,你的"司机"玩够了,又回到了你的身边,"Hello! 我想你!"它对逐渐冷却的肉体说,然后便钻了进去,象个冒失惯了的孩子一样。你和你的肉体便再一次启动了。你不知道,下一次发烧会在什么时候。
--象一块通红的木炭一样的发烧,是多么让人留恋!